近年,針對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環境保護審計所提出的問題以及相關意見和建議,該縣政府及相關單位高度重視,由縣領導牽頭,著力落實審計整改,加強環保工作執行力度,彰顯了審計工作所發揮得社會效益。
一是落實責任,強化主體。該縣縣長年初親自召開全縣環保工作會議,現場與各鄉鎮負責人簽訂環保責任狀,落實各鎮對本區域的環境質量總負責,并極力強調責任追究,一改過去的“無人抓”變成現在的“人人管”。
二是資金控管,保障效能。針對環境項目滯后,資金籌措難的問題,該縣根據審計建議,嚴格加強資金管理,設立環保資金專戶,將全線的排污費、上級環保專項資金、縣級配套資金全部納入專戶管理,專項用于環保事業投入,同時設立內審部門,加大資金監管力度,保障項目穩步實施和資金合規使用。
三是緊抓重點,力行執法。該縣針對審議延伸調查提出的群眾問題,督促環保部門加大執法監管力度,主要開展飲水保護,確保農用水的安全。其次開展空氣保護行動,特別是監管企業排放,解決群眾“心肺之患”。再則加大綜合整治,健全監測制度和執行措施,力爭將可能發生的環保問題降到最低值,做到“防火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