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適應新形勢下審計組織方式變革的要求,更好地規范和指導審計業務工作,近日,重慶市審計局根據國家審計準則、審計署相關規定,總結提煉行之有效的審計實踐經驗和做法,分類制定了審計實施方案和審計報告模板,作為在審計工作中編制審計方案、撰寫審計報告時的參考依據,對審計實踐具有較強的指導性。
一是適用范圍廣。模板按照不同的審計領域,分為經濟責任審計、財政審計、投資審計、企業審計項目四大板塊。其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按照不同類別的審計對象,分別編制了區縣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市級部門主要領導干部、市屬企業領導人員和區縣審計局局長經濟責任審計模板及其審計結果報告模板;財政審計項目分別編制了區縣財政決算、部門預算執行和專項資金審計模板;投資審計項目編制了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模板;企業審計項目編制了企業財務收支審計模板。
二是格式要求明。按照國家審計準則及相關規定的要求,模板明確了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和審計報告的必備要素,對各要素的編寫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力求統一規范。
三是指導性強。針對不同的審計項目,模板列示了相關審計內容和應關注的審計重點,力求指導審計人員規范開展相關審計業務工作;同時模板以舉例的形式列示了審計實施方案和審計報告相關內容的表述,簡潔易懂,便于掌握,能夠直接指導實踐。
同時,該局明確模板的適用不能照抄照搬,應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妥善處理好規范和創新、一般和特殊的關系,既發揮模板提升工作“短板”的作用,又不束縛創新的“手腳”,鼓勵撰寫出既符合形勢發展要求、具有審計項目特點,又較規范統一的審計文書。(張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