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靜安區審計局為進一步增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意識,會同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監察局、區國資委等單位聯合印發《上海市靜安區區管單位領導干部(人員)任前經濟責任告知制度》。
一是明確告知對象。《 告知制度》將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新任職的區管黨政領導干部、區管國有企業新任職領導人員統一納入規范范疇。
二是明確告知實施方法。《 告知制度》要求新任職區管黨政領導干部、區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簽署《上海市靜安區區管領導干部(人員)任前經濟責任告知書》,承諾知曉其應當履行的各項經濟責任。
三是明確告知內容 ?!陡嬷贫取穼π氯晤I導干部應履行的各項經濟責任作出規定,具體涵蓋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規范財務收支及資產管理,遵守各項廉政規定和薪酬紀律等七類經濟責任。(盧成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