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云南省石林縣審計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加強審計監督的要求,采取切實措施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
一是加強審計機構建設,為審計全覆蓋提供保障。積極爭取石林縣委、縣政府的支持,2012年以來,新增石林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石林縣鹿阜審計中心(園區審計中心)2個機構,累計新增編制10名。
二是完善審計項目計劃,確保審計監督全面到位。編制審計項目計劃時,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工作中心和重點,開展廣泛深入的調研,充分聽取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發展改革、財政、教育、農林、水務、交通、住建等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建議,確保審計項目計劃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做到結構合理、重點突出、注重實效。
三是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實現全覆蓋。在確定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時,充分與紀檢、組織部門會商研究,按照“離任干部全部安排審計,任中干部抽查審計”的原則,基本實現了每個部門的主要領導干部在3年左右全部輪審一遍的目標,達到審計全覆蓋的要求。
四是預算竣工審計結合,投資審計實現全覆蓋。修訂了《石林彝族自治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規定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的,全部納入審計,投資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根據項目情況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實行投資審計項目申報制度,項目竣工后,由項目建設單位向縣政府提出審計請示,經批示后交由縣審計局組織實施,以此明確建設單位的相關責任;財政部門在撥付項目建設工程結算款時,以審計報告為把關依據,確保建設項目100%接受審計監督。
五是加強內審機構建設,完善單位內部監督機制。成立了石林縣內部審計協會,吸收單位會員61個,通過抓好學習培訓、督促指導內審人員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各單位內審機構的監督作用,做到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有機結合。(李玥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