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三嚴三實”要求,是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全面提高審計質量的堅實保障。為此,青海省格爾木市審計局近日提出了“四個提高”的要求:
一是提高業務技能。 審計業務是審計機關的核心工作,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審計人員要不斷學習、精通業務,熟練掌握審計技術方法和審計規范,把好審計關,實現對審計質量全過程的有效控制。
二是提高法規掌握能力。 堅持依法審計,要遵循審計行政執法和經濟監督的基本方針和要求,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必須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審計。
三是提高溝通協調能力。 審計不單要業務能力強,更要學會跟人溝通,要善于聽取不同的意見,把各方觀點集中到提升審計項目質量上。
四是提高分析表達能力。 提高審計情況分析判斷水平,準確把握不同類型審計報告的特點和要求,確保出具的審計報告要素齊全、內容完整、層次清晰、結構合理,引用的法律法規準確。(馬建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