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召開審計項目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督辦工作推進會。會議聽取了各處室、廳駐赤峰審計處負責人對組織實施的審計項目進展情況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督辦情況的匯報;分管廳領導對分管處室實施審計項目進展情況作了綜合講評,并對上年度審計發現問題未整改督辦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進行了分析,明確了具體督辦意見和措施。會議還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會議指出,召開審計項目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督辦工作推進會非常及時,也非常必要,有利于及時發現審計項目實施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督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凝心聚力,共商對策,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確保審計進度、審計質量和整改工作落實。
會議強調:分管廳領導和各業務處長一定要高度重視審計項目組織實施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督辦工作,要親自掛帥,主動作為,督促提高審計項目進度和工作實效,幫助解決審計和整改督辦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及問題,確保審計項目和整改督辦工作按時限并高質量地完成。
會議要求,要嚴格按照規范程序抓好審計項目管理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一是要提高審計項目進度。各業務處要按照《審計實施方案》的要求,對承擔的部門預算執行審計項目,要抓緊時間進行收尾工作,在確保審計質量的同時,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同時,要統籌安排好工作,采取邊審計、邊匯總的方法,集中時間和人員,認真組織撰寫審計報告,及時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絕不能拖延時間和進度,以確保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有序進行。二是要加大整改督辦力度。按照廳黨組確定的督查督辦要求,組織實施審計項目的業務處長,作為上年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督辦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認真組織整改督辦工作,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決定,加快整改工作進度,并要求被審計單位按時向審計廳提供整改報告和相關證明材料,由被審計單位負責人簽字。必要時,根據整改報告情況,適時組織進行現場督查,以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防止發生拖延或假整改等問題。對督辦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認真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整改工作實效。對一些被審計單位整改態度不端正、整改不到位或拖延整改的,要采取約談、實地督辦等方式,必要時,提請自治區紀委監察等有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聯合進行督辦。對一時難以整改或需要長期整改的,要求被審計單位說明原因及下一步采取的措施。7月份,受自治區政府委托,對上年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如實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告。
會議強調,今年上半年的時間已快過半,后續的審計任務還非常繁重,加之“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即將啟動,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還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要求,抓好“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內容的落實。為此,廳領導和各處室負責人及全廳干部職工,一定要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認清形勢,把握機遇,進一步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認真履職盡責,嚴格遵守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和審計紀律,踐行“三嚴三實”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促進和推動年度審計工作順利開展,發揮好審計機關監督和服務保障作用。(郝一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