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審計廳結合去年查處違法違紀違規問題的實踐,認真總結審計在查處案件線索中的經驗做法,提出了加強案件線索移送、做好審計監督與其他監督相銜接的三項措施。
一是統籌部署監督重點。統籌考慮紀檢、司法和審計監督重點,科學安排審計項目,堅持把查處各種違法違規違紀資金問題作為重中之重,緊盯腐敗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順著財政資金流向,堅決查深查透任何案件線索。
二是強化協作聯動。在審計查處問題因手段受限時,應及時啟動協作聯動機制,借助紀檢監察、司法、稅務部門力量參與案件查處,抓住疑點,緊密協作,優勢互補、形成合力,深挖案件線索。如去年在青海師范大學原校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與紀檢監察部門密切配合,聯手查處了6名職工違紀問題。在設施農業專項資金審計中,與檢察機關協作,查處了涉嫌貪污等職務犯罪行為。
三是加強信息反饋。健全經濟犯罪案件線索移送、會商等制度,規范移送手續和流程,加強與紀檢、司法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及時將查處結果告知對方,確保件件有處理、有反饋。(郭光遠 黨紅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