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武漢市審計局在對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中,堅持以權力運行為主線、以問題為導向,整合一切有效監督資源,強化監督效能,推動責任追究,全方位構筑“不敢腐”的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威懾機制,提高了審計權威和監督效果,受到市領導和相關部門單位的肯定和好評。
盯緊權力運行,構建全覆蓋監督機制。 緊扣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以監督制約權力運行、促進責任落實為重點,全面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在審計對象上,構建起從村、社區負責人到市管領導干部的審計對象體系,實現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區級黨委政府“一把手”制度層面的全覆蓋,明確對重點部門單位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實行輪審制度;在審計內容上,突出對推動經濟社會和事業發展、重大決策、重大預算安排、重大投資、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等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關鍵領域和環節的監督,不僅關注權力運行過程、權力行使結果,還要劃清領導干部應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在審計評價上,以促進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發展觀、政績觀為核心,重點關注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質量、效益和可持續性,同時把以往查出問題是否整改、是否再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相關要求,以及內部控制管理是否有效運行作為重要評價內容。
保持高壓態勢,健全審計問責機制。 從審計機關層面,進一步加大審計整改跟蹤問效力度,制定《武漢市本級經濟責任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銷號管理辦法》,認真落實審計整改報告、審計整改臺賬、審計整改銷號制度,定期通報審計情況、責任追究情況、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從政府層面,引入行政問責機制,嚴格落實《湖北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暫行辦法》,分級細化責任歸屬,將屢審屢犯、屢查不改的重大問題,納入政府問責范疇。同時積極探索與人大、紀委、組織部門的互動機制,建立多元化問責主體之間的協調機制,形成對違法違紀單位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合力,增強問責威懾力量。2014年,全市審計黨政領導干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116人,已處理相關責任人員11人。
強化結果運用,完善審計服務機制。 服務干部監督管理,逐步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建設。按照實時、準確、完整和安全的原則,以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和其他審計項目成果為信息來源,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責任區分、審計建議,以及整改、問責、處理處罰等基本審計信息,逐步推進領導干部審計信息電子化,力求實現信息共建共享共用、互聯互通互動。服務干部選拔任用,根據市委《關于貫徹實施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意見》首次明確提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要征求審計部門意見的規定,該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與市委組織部聯合制定了《干部任職前回復市委組織部意見管理辦法》,明確了干部任職前回復市委組織部意見的原則、范圍、內容和6條具體辦理意見,為市委、市政府選拔任用干部提供參考依據。服務領導決策,發現和揭示潛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和體制性、機制性問題,從整體上提出有價值的審計建議和意見,為有關部門制定預防和懲治腐敗措施、推進管理制度創新提供決策參考。
提升審計效能,建立聯合監控機制。 注重發揮整體監督功效,主動與其他執法機關加強溝通聯系,實現優勢互補、信息資源共享,形成監督合力。完善案件線索移送制度,建立協作辦案機制,做實審計取證工作,提高案件線索質量和辦案效率。2014年,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移送經濟責任審計案件線索19件,目前已處理15件。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同機制的作用,加強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細化確認紀檢監察、組織、審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及有關主管理部門在審計結果運用中的職責,進一步明確被審計領導干部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剛性約束。(張年德 陳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