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吉林省長春市審計局高度重視審計隊伍廉政建設,堅持以“為民、務實、清廉”為宗旨,通過加強審計隊伍廉政教育、健全廉政制度、狠抓監督檢查等措施嚴控審計廉政風險,打造陽光審計。
一是進一步加強審計隊伍廉政教育,不斷提升審計人員廉潔從審意識。該局始終將廉政建設視為審計工作的“高壓線”,要求審計人員牢固樹立廉政審計理念,發揚“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的審計精神。針對審計工作常年駐點的特點,采取會后播放廉政宣傳片、發放電子文件、紙質文件相結合的方式,靈活培養審計人員良好的職業道德,督促審計人員工作中嚴格執行“八不準”審計紀律和各項廉政規定,不斷提升個人廉潔從審意識,增強自身的廉政風險“免疫力”。
二是健全廉政制度,嚴控風險點。該局通過不斷健全制度機制,著力控制廉政風險點,確保筑牢廉政防火墻。實行人員輪崗制,根據年度審計項目需要,對審計人員進行抽調、交換,促使各專業人員交叉配合工作,既利于培養復合型人才,又利于規避審計人員長期從審一種專業帶來的廉政風險;實行政務公開制,在局門戶網站設立局長信箱、留言意見板、公開舉報電話,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嚴控審計風險提供了便利的溝通渠道;實行送審制,對部分審計項目實行送達審計,既減少了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的直接聯系,還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
三是狠抓監督檢查工作,打造陽光審計。該局始終堅持強化以監督檢查為重點,在抓好審前提醒和針對性廉政教育的同時,嚴格監督審計紀律落實情況,督促審計組和審計人員堅持廉潔從審、依法履職。局內每年派出人員對審計現場進行隨機暗訪和巡查,對審計廉政風險實施動態監控。在審計項目結束后,對被審單位進行不定期回訪,全面了解審計人員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執行紀律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在年終目標考評時,把廉政建設情況列入部門考評內容。(霍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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