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市委批復各區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廣東省佛山市市轄各區全部重新組建了區審計局。
改革后,一是市、區兩級基本實現行政“一把手”分管審計工作。佛山市和各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審計工作,由市長直接分管審計工作,南海、高明和三水區的審計工作也由區長直接分管。
二是確保機構不散、人員不減。各區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將原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從事審計工作的工作人員整體劃轉到區審計局。根據各區編委批復的區審計局三定方案,各區審計局基本實現設一正兩副的領導機構,內設科室達到5個左右,公務員編制達到20名。與改革前相比較,在領導職數、內設科室和人員編制上都有一定的增加。特別是佛山市順德區審計局公務員和行政執法專項編制較之前增加13名。
三是加強管理,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職責。佛山市重新組建區審計局后,將更有利于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更好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賦予的審計監督職責。佛山市審計局專門出臺關于加強對區級審計機關領導的意見,加大對各區審計局的領導力度,必將更好地統籌全市的審計資源,形成審計監督合力。(鐘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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