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諸城市審計局在基層醫療機構審計中,針對醫療機構執行收費政策、醫療服務、基金使用、資產購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醫療機構管理體制與監管機制、健全醫療機構內控管理機制等審計建議。市政府高度重視,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全面推進公立醫療機構管理體制、價格機制、監管機制等改革。
一是改革管理體制。明確公立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決策、執行、監督之間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運行機制,合理配置醫療衛生資源,嚴格控制床位規模和建設標準,嚴禁舉債建設和舉債購置大型醫用設備。
二是建立科學補償機制。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公立醫療機構補償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2個渠道,落實政府辦醫責任,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及醫保補償政策,加強公立醫療機構債務管理。
三是完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改革藥品集中采購辦法,實行陽光采購,強化社會監督,保障藥品供應,建立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
四是改革醫保支付制度。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進按病種、按人頭付費等付費方式改革,充分發揮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 加強醫保對醫療服務的監督和制約。
五是加強醫療機構管理。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建立以成本和質量控制為中心的管理模式,探索醫藥分開的多種形式,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嚴格落實公立醫療機構用藥管理、處方審核和點評制度,加強醫療行風建設,促進依法執業、廉潔行醫。(郭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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