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審計廳對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后,提出了加強財務監督、完善財務制度建設等方面的建議和意見,得到該委高度重視和采納。近期,該委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采取四個強化措施,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確保審計整改取得實效。
強化財務規范化建設,全面提升財務管理質量。一是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做到報銷票據合規、審批程序規范、科目使用合理。二是規范預算編制及執行工作。將年初預算細化、分解到各處室,樹立“沒有預算不能開支,有預算不得亂開支”的約束機制,杜絕預算編制簡單、內容缺失、操作性不強,預算內容與實際開支“兩層皮”的問題。三是規范財務收支管理。加強機關本級及二級單位財務收支管理,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將所有收入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同時,嚴格控制各項經費開支,規范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報銷審核程序,堅決杜絕“小金庫”等違法違紀行為發生。
強化監督管理,實行財務核算“大集中”。針對審計揭示的所屬二級單位問題較多、部分問題屢禁不止等問題,該委擬向省編辦申報設立會計核算中心,將所屬單位的財務核算工作統一集中到委會計核算中心管理,加強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在會計核算中心成立之前,由委辦公室組織專業人員定期對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規范管理。
強化制度約束,落實主體責任。一方面,修訂完善《省發改委經費支出管理規定》、《省發改委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省發改委機關會議管理辦法》、《省發改委機關公務接待費管理辦法》、《省發改委機關辦公設備采購規定》等相關制度,做到有規可依、有章可循。同時,進一步強化主體意識,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各項規定,落實處長負責制,嚴格審核把關。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針對財務管理中的問題,由委監察室會同有關處室認真查處,追責到人,并對相關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對執行不力的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具體責任人追究其有關責任。
強化培訓學習,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首先,領導帶頭學法用法。要求委機關各處室及所屬單位領導帶頭學,認真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個禁令”、《會計法》等法律法規文件,促進全體干部增強財經法規意識,正確使用手中權力,提高依法履職及財務監管能力。其次,加強報賬員崗位職責培訓。要求各單位選用思想過硬、原則性強的同志擔任報賬員,并加強崗位職責及財經法規的教育培訓,從源頭上,嚴格把關,規范財務行為。再次,加強專職財務人員的教育培訓。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邀請專家教授講解法規、剖析問題、傳授財務知識,提升財務管理能力;鼓勵專職財務人員積極參加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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