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漢市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出臺市級投資新建道路及相關設施移交管理意見,明確建管雙方責任,規定“30個工作日內接管維護”,有效地防止了部門之間“踢皮球”現象的發生。 上半年,武漢市審計局對15個市政道路及配套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的同時,調查了武漢新區完工市政項目的運轉情況。審計調查發現,武漢新區成立以來市政建設項目完工40項,仍有36項至今未辦理移交手續,有的完工項目甚至還沒有正式移交就已經破爛不堪,而且找不到責任主體?!笆姓椖恳平浑y”已經成為嚴重影響該區市政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的一大隱患。建設單位沒有城市道路管理執法權,造成完工道路損壞嚴重;道排工程缺乏及時的專業維護,未移交項目成為雨天“看?!钡木包c;綠化工程缺乏及時的專業養護,美化環境效果大打折扣;維護經費無著落,嚴重影響了基礎設施的功能。 據了解,近幾年來,武漢市基礎設施建設處于歷史高峰期,完善的市政道路及相關設施提升了城市功能,但仍有很多新建道路和配套設施建成后,由于拆遷等因素影響,難以及時全部完工并滿足全部設計功能,局部已具備條件的路段未驗收已通車,這些路段往往成了“幾不管”地帶,不僅道路環境臟亂,還給市民出行增添了安全隱患。 針對上述情況,武漢市審計局以專報形式向市政府反映,并提出“成立專班統籌解決移交問題、做好破損道路設施維修恢復工作并確定費用分攤比例、加強完工項目管理建立健全移交長效機制”等審計建議,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并迅速出臺移交管理意見。意見明確規定,對已完成部分內容并達到通車條件的道路設施工程,實施分段驗收和移交;道路設施一經投入使用,按照屬地或專業管理原則,轄區政府或專業管理部門應當自質量驗收合格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項目納入日常管理,并履行相應行政管理及日常維護職責;已投入使用的道路設施,在質量保修期內,由建設單位承擔維修責任和相應費用,轄區政府或專業管理部門承擔道路設施的行政管理、清掃保潔、管道疏通等日常管理以及需維修問題的發現和通報責任;在質量保修期滿后,由接管單位履行道路設施的全部行政管理及養護、維修責任,并承擔相應費用。(張年德 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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