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吉林省吉林市審計局在逐年加大對政府性投資項目審計監督力度的基礎上,落實三項措施,有效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促進政府性投資項目安全、高效的運營,充分發揮審計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免疫”功能。 聯動管理,加大政府性投資項目審計覆蓋面。建立投資項目審計庫,與發改部門的項目庫和建設主管部門在建項目庫同步聯動,滾動管理,時時掌握項目的建設情況,聯動管理項目覆蓋率達到97%,對全市政府投資超億元的項目和重點民生項目實施全過程100%跟蹤審計,對跟蹤審計外項目的關鍵環節,隨時進行關鍵點抽查審計,抽查率達64%,有效促進項目主管部門和單位完善內控制度,利用有限審計資源加大政府性投資項目審計覆蓋面。 突出重點,加大處理處罰和責任追究力度。建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監察、檢察等有關職能機關聯席會議,定期交流,信息共享,加強對政府投資建設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的監管。在常規投資審計的基礎上,重點審計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違法違規決策上馬項目,招投標人虛假招標,圍標串標,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工程等關鍵環節,嚴格落實問責和責任追究制度,因聯席會議追責相關人員6人,聯合督辦項目3個,挽回經濟損失4000余萬元。有效利用行政監督資源,加強對大政府性投資項目違規問題的審計處罰和責任追究力度。 改評掛鉤,加大政府性投資項目存在問題的整改力度。建立審計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政府績效考核職能部門監管平臺,平臺中的社會機構信用檔案制度,紅牌罰下規則,有效從源頭控制投資項目可研報告、招投標等整改難的問題。平臺中的問題整改公告制度,把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與被審計單位績效考核和評價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掛鉤的規定,有效杜絕重審計輕整改的問題。(王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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