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審計骨干引領作用,提高青年審計干部審計實務能力,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審計局出臺《審計實務導師制辦法》,確定由具備一定資格條件的審計業務骨干擔任審計實務導師,對新進審計機關的審計人員進行為期2 年的審計實務指導與培養。為保證培養質量,采取“一對一”培訓模式,實務導師與指導對象在確定指導關系時簽定導師指導責任書,明確指導目標、指導的內容與方法、指導的期限與要求、以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導師制辦法明確了指導內容和要求,指導培訓期滿,組織考核,評估指導培訓效果??己嗽u估結果,作為干部獎懲、任職、晉升的依據,對指導效果顯著的導師給予一定的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導師和指導對象均不得參加年度評先評優,同時延長指導期一年。 通過“一對一”的培養方式,充分發揮實際工作經驗豐富的審計工作者的“傳幫帶”作用,促使新進審計機關的年輕干部更快地全面提升審計能力,更好地適應新形勢下審計工作轉型升級發展的需要。下一步,該局將按照辦法,扎實有序地推進審計實務導師制的落實。(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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