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確保財政資金用到刀刃上,湖北省巴東縣審計局四舉措助推政府采購更陽光,有效預防政府采購中滋生腐敗,導致財政資金流失。 一是擴大審計范圍,促進全面監督政府采購。該局把政府采購納入每次審計重點,對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法定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實施審計監督。由過去只對預算執行審計延伸的重點單位嚴格把關到現在每年利用全縣財務檢查的機會對所有預算單位進行地毯式檢查。 二是利用計算機網絡信息化管理平臺,促進政府采購機制完善。逐步完善和健全政府采購專家庫管理,該縣政府采購專家庫人員采用計算機網絡信息化平臺進行管理,目前專家庫達135人。每次集中采購時隨機抽取評標人員、自動語音提示的方式通知,有效規避串標、圍標現象發生。 三是采納審計建議,促進相關單位規范政府采購。2013年以來,該縣結合審計建議加大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力度,凡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都必須對照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向財政部門上報政府采購計劃,實施政府采購。對違背政府采購程序和采用虛假手段采購的,一經發現,情節輕微的強化整改,對后果嚴重的移交相關單位處理。 四是結合“三重一大”制度,促進政府采購過程更加透明。重大項目邀請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全過程參與,有力保證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增強了政府采購透明度,避免了操作的隨意性,從源頭上遏制了腐敗現象,確保政府采購成為真正“陽光采購”。(田敏 李再軍 涂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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