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武穴市審計部門結合本市實際,推行領導干部“四責聯審”、“四審一用”,確保審清領導干部履職盡責明白賬。 堅持聯合審計。根據相關規定并結合武穴市工作實際,2013年制定《武穴市黨政領導干部“四責聯審”辦法(試行)》,在市審計局下設武穴市領導干部“四責聯審”辦公室,負責協調日常事務。對每次開展領導干部“四責聯審”項目,市審計局及時組織市紀委監察局、市委組織部、市編辦等單位實行聯合進點,并召開專題會議,“四責聯審”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對被審計對象開展廉政責任審評、用人責任審查、經濟責任審計和編制責任審核等審計(審查)工作,并由市審計局(“四責聯審”辦公室)做好材料匯總工作,形成領導干部“四責聯審”報告,及時上報市委市政府及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編辦等單位,作為領導干部及其所任職地區或部門工作實績考核、選拔任用、機構編制調整、評優表彰和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 堅持公開審計。為真實審計(審查)領導干部任中、離任廉、人、財、物履職履責情況,每次開展領導干部“四責聯審”項目時,該市審計局事前都召開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編辦等職能部門“四責聯審”協調會,及時向被審計對象及單位送達“四責聯審” 通知書,張貼“四責聯審”公告,公示“四責聯審”對象、內容、方法、時間、要求、工作小組成員、反映問題舉報聯系方式,并積極通過發放調查問卷、民主測評等形式,在被審計(審查)對象及任職單位開展“四責聯審”工作。同時,規定對鎮(處)黨政正職“四責聯審”座談由本級黨委成員、領導班子成員、紀委委員及群眾代表參加;對機關部門正職“四責聯審”座談,由單位領導成員、內設機構領導干部、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職工代表(人數少的單位全體干部參加)和群眾代表參加,確保領導干部“四責聯審”工作陽光開展。 堅持系統審計。堅持領導干部“四責聯審”分總結合,對涉廉的材料,由市紀委監察局組織專班對被審計對象及單位任職期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綜合評價,由市委組織部對對審計對象任職期間本單位干部提拔工作程序進行原始材料責任審查;由審計局對被審計對象任職期間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由市編辦審查被審計對象任職期間本單位是否超編進人、違規進人、混崗混編,并集中組織市紀委監察局、市委組織部、市審計局、市編辦等“四責聯審”成員單位,通過聽取匯報、座談訪談、查閱資料、現場察看、專項調查等方式,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確保把每位領導干部“四責聯審”情況審深審透,得出科學結論。 堅持問責審計。堅持根據《湖北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暫行辦法》,對審計(審查)中存在的問題實行問責。首先,通過“四責聯審”對不當行為進行科學界定,明確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其次,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聽取“四責聯審”工作情況匯報,嚴格區分改革創新中的失誤和違反經濟責任規定的界限,既嚴懲違規者、失職者,又保護改革者、創業者,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根據責任大小和情節輕重實行分類問責,確保對“四責聯審”中查出的問題“問到底、責到位”。 全面發揮作用。為著力發揮領導干部“四責聯審”監督作用,該市始終保持“四責聯審”工作依法依紀進行,監督被審對象在本單位任職期間科學履行德、能、勤、績、廉的職責,堅持依法對審計(審查)出來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落實,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四責聯審”作用不打折扣。(解勝 王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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