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湖北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暫行辦法》頒布實施以來,黃岡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和干部管理權限,堅持分類指導,齊抓共管,扎實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真正做到“動真格,見成效”。 首先,審計部門“量尺子”,框定經濟責任。圍繞搞好經濟責任問責“第一道程序”,該市審計部門進一步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力度,更加注重任前審計、任中審計和對重點部門、重要崗位領導干部的審計,更加注重對違紀違法問題和經濟犯罪行為的查處,既保證了審計的覆蓋面,又保證了審計的深度和效果。去年,該市共對123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紀違規和損失浪費問題金額5.02億元。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僅從審計和財政、經濟的角度給予了評價,還從組織管理、黨紀政紀以及國家法紀角度明確責任,提出問責追責的意見建議,為相關部門落實問責提供了重要依據。 其次,組織部門“揭帽子”,重在“治病救人”。在經濟責任問責中,該市突出“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原則,充分運用“誡勉談話、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組織處理手段,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進行問責追責,以達到警示、教育干部的目標。去年以來,該市組織部門根據審計查出的問題,先后對21名被審計單位相關干部進行組織處理,其中13人被調離崗位。前不久,該市市委組織部還專門出臺了《黃岡市市管干部經濟責任問責組織處理實施細則(試行)》,明確規定“審計后凡是需要進行組織處理的,由市委組織部在30個工作日內進行組織處理”,同時規定了組織處理的情形、方法和操作步驟,確保經濟責任問責落到實處。 最后,紀檢監察“動真格”,嚴懲違法亂紀。對審計發現的違反黨紀政紀行為,堅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保證經濟責任問責的嚴肅性和威懾力。去年,該市紀檢監察機關對審計移送的1名領導干部和7名其他相關人員的腐敗案件線索,嚴肅依法進行了查處。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與審計的日常聯系和溝通,搭建了從審計到紀檢監察的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直通車”,紀檢監察機關現場過問審計情況,隨時了解審計結果。審計報告形成以后,及時送達紀檢監察機關,由其直接依紀依法問責,或根據審計情況進一步查處追責,保證經濟責任問責問得全面,問得徹底,不枉不縱。(付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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