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大政府及部門購買社會中介服務力度,湖北省潛江市審計局立足市情,在全市范圍內大力度推進中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進一步規范市場中介領域,深度優化發展環境。 高標準部署專項治理。該局高度重視,組建專班,專門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了專項治理的基本原則、清理范圍、工作重點以及時間要求,劃分為動員部署、自查自糾、檢查整改、總結評估等四個步驟,全面清理“官中介”,堅決打擊“黑中介”,依法取締“假中介”,規范管理“好中介”。要求突出重點,統籌協調,按照工作方案確定任務和分工,盡職盡責,動真碰硬,做到“清理范圍全覆蓋,突出問題全排查,整改銷號全落實”。力爭把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咨詢、代理、鑒證、經紀、監理、擔保、培訓等市場中介組織;在司法行政機關登記的各類法律服務機構;在市住建部門備案的外地企業;在機構編制部門登記的從事市場中介服務業務的事業單位等,全部納入清理調查對象。及時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主動與市紀委監察、發改委、財政、國土、水利、住房保障、教育等相關部門聯系,迅速摸清購買中介服務公共項目情況,切實做到底數清楚、隸屬明確、類別清晰、問題透徹,保證及時有效地開展專項審計清理工作。對中介領域突出問題治理過程中審計人員行動不力,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未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務的,依據相關規定進行問責追責。 全方位查出突出問題。此次專項治理突出解決三項重點問題:一是政府機關與市場中介組織之間的不正當利益;二是國家工作人員通過市場中介組織謀取不正當利益行為;三是市場中介組織違規違法經營行為和嚴重經濟犯罪行為。重點查處:市場中介組織提供虛假信息,出具虛假報告,違法違規從事業務;擅自更改、簡化評價程序和相關內容,不到現場開展評價活動,以及出具虛假或者嚴重失實評價報告的違規問題;偽造、轉讓、租借資質或資格證書,或超出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從事安全評價和教育培訓活動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規問題;從事中介業務的社會組織強制發展會員,權力尋租指定中介或強行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亂收費;行政機關違規將行政職能轉移給中介組織或社會組織,擅自設置行政審批前置條件,搞“利益輸送”;國家公職人員在市場中介機構入股或參與利益分成、兼職取酬,利用職權為中介組織招攬業務,或利用職權向中介機構索要錢物,接受中介機構的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在安全評價機構和培訓機構和報銷費用等違規違紀行為,甚至與中介組織相互勾結、共同作案、滋生腐敗等。 多層面落實整改措施。該局針對此次專項治理審計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對經查實有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將約談負責人限期完成整改;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市場中介組織,從嚴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涉及重大違紀問題的黨員干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移交相關部門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針對排查中發現的相關案件線索,及時提交相關部門嚴肅查處。重點針對審計發現的管理不規范、制度缺失的問題,實施多方聯動,堅持市場導向,加快建立完備可行、規范科學的市場中介組織管理機制和制度。堅決落實“四分開”要求,扎實推進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含政府直接主管的社團組織)與所屬經工商登記的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實現組織人員、職能工作、資產財產和辦公場所“四分開”。建立健全聯動監督機制,與登記管理機關、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等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加強日常監督,定期通報中介服務質量評價情況,促進健康發展。(李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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