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黃浦區為認真落實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對審計整改工作的審議意見,近期,在全區組織開展“審計整改年”活動,并作為區政府下達給審計部門的重要工作任務納入年度審計工作計劃。 一是建立審計整改聯動機制。區政府成立由區分管領導牽頭,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察局)、檢察院、政府辦、發改委、財政局、審計局、國資委、公安分局、稅務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審計整改工作聯席會議,通報審計查出的問題,研究審計整改工作難點,落實審計整改責任,協調解決審計整改相關問題。 二是制定審計整改工作辦法。依據《國家審計準則》、《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意見〉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制定了審計整改工作辦法,具體明確審計整改報告制度、聯席會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跟蹤檢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通報和公告制度等,確保審計整改工作有法可依,職責明確,形成合力。 三是組織開展審計發現問題再整改。對2012年至2013年審計發現并明確要求整改或處理處罰的問題,組織開展“回頭看”。由區審計局對2012年以來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和審計建議采納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梳理,列出應整改而未整改的問題清單,以《審計整改通知書》的形式下發各審計整改責任單位進行再整改,把審計整改作為“一把手“工程,促進有關問題的整改。對部門難以整改的問題,將召開區政府專題會議,分層次、分類別研究處理,確保審計整改落實到位。 四是加強財經法規宣傳教育力度。結合政府自身建設,開展經常性的財經法律法規教育宣傳,通過組織財經管理人員上課的形式,加強財經法規輔導,增強相關人員依法辦事的意識;梳理審計發現的問題,從體制、機制方面分析原因,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增強教育警示作用。 五是加大審計結果通報和公告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認真落實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公告制度,凡是符合公告條件的都予以公告,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每年對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專項資金審計調查結果、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決算審計結果及各項結果整改情況,通過政府公務網、審計機關網站主動向社會公開,對不積極整改、整改不到位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通報和責任追究,直至整改落實為止。(錢 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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