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廈門市同安汀溪水庫是廈門市人民日常飲用水的主要水源。近期,廈門市審計局對市水利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審計調查中發現,為保護水庫水源保護區的生態環境,提高飲用水質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2012年廈門市同安區政府決定,對汀溪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涉及的12個行政村4600多戶,實施生豬、牛蛙禁養、家禽、牛、羊等實行限養。同時對于退養后按規定沒有再養殖的,政府給予每年每人發放1300元的生態補償金,補償時限20年。同時視同失地農民保險的辦法享受醫保和養老保險。由于同安區有關汀溪水庫水源保護區的貨幣化生態補償細則來出臺,市水利局下撥的退養補償資金還暫存在同安區政府,已簽訂了退養補償協議的村民還未領到補償金。該局當即責成同安區政府,盡快出臺汀溪庫區養殖退養補償實施辦法,盡快把應發未發的補償金發給已退養村民。 廈門市審計局審計調查發現汀溪水庫生態補償金未及時發放問題引起同安區政府高度重視,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及時出臺了《同安汀溪水庫水源保護區貨幣化生態補償實施細則》,確保每年該庫區發放生態補償金有章可循。一是明確生態補償金的補償時限和標準,確定補償對象和計算依據;二是規范辦理程序,實施申請、審核、受益公開公正;三是明確后續監管的職能單位和職責分工,既要保證生態補償金按時足額發放,又要防止退養后養殖回潮,以維護汀溪水庫水源區域良好的生態環境,確保廈門人民飲用水的水質。在下達審計調查報告前,該庫區符合退養規定的村民都已按簽訂的補償協議,全額領到生態補償金。(程標 謝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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