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浙江省麗水市遂昌縣紀委、檢察院、審計局在查辦貪污賄賂、瀆職等經濟案件中相互協作配合,反腐敗工作屢出成效。三部門在互通信息、案件偵查、成果共享等方面形成共識,走出了一條紀檢審密切配合、聯合辦案路子。 一是聯動制度化。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紀委、檢察院、審計局三部門聯合制定在查辦貪污賄賂、瀆職等違法、違紀案件中加強配合協作的規定,成立由分管領導組成的案件協調配合領導小組,在縣反腐敗協調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是會議定期化。建立紀檢審聯席會議制度,自2011年以來堅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相互通報工作情況和案件信息,研究、解決三部門在協作配合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協調各方在經濟案件查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個案的查處。 三是內容規范化。聯席會議實行輪流舉辦、主題發言,每次會議由主辦方開展主題發言,其他2個部門補充發言;先后形成了案件初查與審計實施相結合、黨風廉政巡查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等共識和經驗。 四是溝通及時化。三部門進一步加強了審前、審中、審后全過程溝通,保證審計信息通報的時效性。審計局及時通報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和審計實施情況,定期交流審計結果匯總情況;紀委、檢察院主動反饋掌握的信息情況。 五是協調程序化。明確了紀檢審三部門配合與協作的程序,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及時移送案件材料、及時審查處理、及時通報處理結果;確定由審計打前仗,發揮“偵察兵”作用,可以有效發現線索、排摸線索,紀委、檢察院尤其需要審計機關提供案件線索。 六是優勢互補化。由于偵查反腐案件,線索質量是關鍵,案件初查是重點,非常需要紀委、檢察、審計機關協同作戰,因此規定了可以由案件協調配合領導小組決定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聯合調查,最大限度地發揮各自的工作手段和職能優勢,做到優勢互補。 七是成果最大化。采取預防職務犯罪與審計整改相結合,借助紀委、檢察院的監督職能,開展紀委約談和出具檢察建議書,加大審計整改力度,保證審計整改到位,提高審計成果,提升審計價值。(陳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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