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六條意見”等規定,進一步規范“三公”經費管理,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今年,湖北省宜昌市長陽縣審計局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中,重點檢查各單位招待費、會議費、公車購置費等預算安排和使用情況,揭露和查處嚴重鋪張浪費、違規發放錢物和送禮等問題,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促進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厲行節約。該局注重創新方式方法,提高監督檢查的科學化水平,采取“四必審一移送”措施,嚴查“三公”經費管理中的違紀違規問題,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 “四必審”:一是“三公”經費的預算管理必審。結合財政批復的部門預算,注重對“三公”經費的具體項目、明細和定量標準進行核實,審查是否存在將無正當理由擴大會議等費用納入部門預算。二是“三公”經費的資金來源必審。注重查處違規收費、罰款、資產處置和坐收坐支行為,促進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斬斷非正常接待及會議等活動費用的資金來源。三是“三公”經費支出合規性必審。注重將財務核算資料與相關文件、會議記錄、差旅費等資料相結合,找出對應關系,辨別真偽,防止將其他不合理費用以“招待費”、“會議費”等名義列支、轉移、隱匿“三公”經費開支。四是其他支出內容的真實性必審。注重將其他支出等科目中疑似“三公”經費內容的財務資料與相關業務資料進行核對,分辨真假,防止將不合理的招待、會議等“三公”經費列入其他支出科目。 “一移送”:對審計中發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六條意見”等相關規定的重大問題、重要案件線索,查處要出重拳,嚴格按程序移送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并將移送案件線索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邱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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