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審計廳要求全省各級審計機關開展一次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對改進工作作風有關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國務院“約法三章”要求以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規定有效落實。 該廳要求,主要從以下6個方面加強監督:一是加強對經費收支和政府采購活動情況的審計監督,督促加強預算編制管理、完善政府采購程序,提高資金管理績效。二是加強對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督促建立健全審批等制度,規范運行環節,加強管理工作。三是加強對國內公務接待經費的審計監督,督促建立公務接待審批控制制度和接待清單制度,促進厲行節約。四是加強對會議和培訓活動的審計監督,促進規范各類節慶活動,杜絕損失浪費,促進節儉務實辦會。五是加強對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揭露公務用車編制配備和使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公車管理規范化。六是加強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和管理情況的審計監督,督促嚴格辦公用房管理,推進辦公用房資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約使用。 為形成長效機制,青海省審計廳還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將上述6個方面的監督重點納入預算執行和經濟責任審計等常規審計中。(何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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