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單位,江蘇省贛榆縣組織、編制和審計等部門依據該縣黨政領導干部“三責聯審”結果等級評定辦法,對2013年度實施“三責聯審”項目單位的14位黨政領導干部的結果等級進行評定,這也是該縣首次開展黨政領導干部“三責聯審”結果等級評定工作。 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領導干部“三責聯審”結果運用和充分發揮“三責聯審”在領導干部管理和監督中的作用,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去年,贛榆縣制定了縣黨政領導干部“三責聯審”結果等級評定辦法。該辦法從“三責聯審”的適用對象、結果等級評定標準、評定程序及評定結果的運用等各方面作出了詳細明確的規定,規定由縣組織、編制、審計部門對鎮黨委、政府正職領導和縣黨政機關工作部門正職領導干部實施“三責聯審”,將審查、審核、審計認定的事實和作出的結論作為“三責聯審”結果。 依據該辦法開展的黨政領導干部“三責聯審”結果等級評定工作,是由該縣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對“三責聯審”結果進行綜合分析,經集體討論研究后,確定審計對象的結果等級,形成黨政領導干部“三責聯審”結果報告表,報送縣委、縣政府相關領導審閱,并將結果報告表存入干部監督信息庫和干部檔案,作為干部管理監督和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朱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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