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審計效率、節約審計成本、降低審計風險,日前,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審計局在制定2014年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及整體工作方案時,綜合考慮現行社會環境、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以及審計資源等,從3個方面探索實踐風險導向型經濟責任審計新模式。 “一套流程”。以對風險的識別、分析和應對為核心,該局擬在傳統審計流程的基礎上,將風險因素融入各個審計階段,實現一套完整的風險導向經濟責任審計新流程。第一步,系統分析審計對象;第二步,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第三步,由整體推向部分進行審計;第四步,重點分析領導干部的舞弊風險。 “三個類別”。以對風險的層級進行分類為核心,該局擬在全區范圍內試行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分類管理辦法,按照A、B、C分類管理的方法有重點地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該《辦法》堅持“全面監督、突出重點、講求效率”的原則,將計劃管理與分類管理相結合,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相結合,針對不同的審計對象,采用不同的審計頻率和不同的審計方式。在對審計對象進行分類時,創新采用風險因素分析法和模糊綜合評價法對區委組織部下達的年度計劃被審計對象進行審計風險的分類。 “五種要素”。以COSO報告五要素框架為核心,該局擬重新定義五要素(即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的溝通與交流、對環境的監控),將其完善并運用于經濟責任審計的新環境中,以新視角評價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建立與執行情況。(顧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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