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兩辦規定,大力開展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同時,積極擴大經濟責任審計的覆蓋面,將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延伸到部門、單位的內部,在開拓“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面推出了新的舉措,探索了新的做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注重制度建設。在充分調研、反復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與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等5部門聯合頒發了江蘇省部門和單位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是中央兩辦規定出臺后,由省級層面出臺的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全省各地、各部門單位以貫徹落實辦法為契機,及時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省直有關單位進行了專題學習和培訓,有的還出臺了具有本部門、本系統特色的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辦法。各地市及時轉發辦法,提出貫徹具體要求;蘇州、南通市制定出臺了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及其操作指南,對審計計劃、審計實施、審計內容、審計報告、審計評價、審計結果運用和審計整改等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規范,推動了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 二是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單位都高度重視,把部門和單位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擺上議事日程,組織認真學習,抓好工作落實,很多單位根據辦法的要求,建立了由單位主要領導和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內部審計等部門領導組成的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或領導小組,健全相應的組織協調機制,加強對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服務干部管理監督、促進單位發展目標有效實現的重要作用。省國信、省蘇豪集團、省農科院、南師大等單位成立聯席會議領導機制,主要領導直接主管。江蘇銀行、華泰證券、徐礦集團、省農信社等單位,加強內管干部任中審計,對關鍵崗位實施監督。蘇州市本級到目前為止已有28個部門和10家國有企業建立了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機構。 三是創新方式方法。在突出工作重點上下功夫,把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績效審計等結合起來,加強對經濟決策、重要項目、重點資金的審計,審計的效果更加凸顯。在整合審計資源上下功夫,針對審計力量不足的問題,不少單位調集審計和財務、監察等方面人員組成審計小組,既解決了審計任務繁重與力量不足的矛盾,又提升了審計工作的效能。昆山市積極探索審計組織方式,在17個市級重點部門設立監察審計室,整合資源,加強力量,強化審計,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注重實際成效上下功夫,各部門單位建立健全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制度,將審計結果作為考核內管干部工作業績和實施獎懲、任免或者聘用的重要依據,一些單位還積極嘗試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問責評議工作,進一步提高了審計結果運用的有效性。省公安廳在全省大力推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問責工作,這種方式提高了干部管理監督工作的公開化、民主化程度,有效維護了廣大民警對審計結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目前全省公安機關已累計開展各種形式的問責項目142個。(徐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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