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蘇省東臺市審計局制定了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不斷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加大審計問責整改力度,取得明顯成效。全年共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及有關主管部門移送9件違紀事項,涉案金額1454萬元,涉及人員10人,其中:共有2人被捕(1人已判刑),6人受黨政紀處分,極大地提高了審計問責效果,有力地提升了審計影響力。 該局共對2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了移送問責,其中首次對一名副處級干部進行了問責,現在,該同志因在其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發現違紀違規問題較多,已被黨紀處分并調離原崗位;另一人為正科級干部,因在征地拆遷過程中虛列補償協議、騙取補償資金,已被檢察院批捕。 該局審計問責形式多樣。既有行政問責,也有刑事問責,針對審計中發現的事項和涉案人,按照涉案性質、金額進行合理分類。對情節嚴重,已觸發國家刑法的4件案件,及時向司法機關進行移送,依法進行法律追究;對情節一般,尚未觸發國家刑法的2件案件,依紀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進行政紀處分;對情節輕微,認識態度較好的3件案件,提請其主管部門進行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等,以誡今后。 該局進一步加強了問責結果的反饋,一方面充分發揮與紀監、檢察部門建立的聯席辦公會議協調機制,優化審計移送案件的處理程序,提高審計結案率;另一方面利用審計整改回訪制度,督促有關主管部門加快對涉案當事人的處理速度,切實提高問責時效。(陳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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