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湖北省審計廳在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等環保專項資金審計中,積極創新工作思路,采取“四個強化”措施,有效提升了審計質量和成效。 一是強化審前調查,突出四個重點。針對環保資金管理政策性強、涉及資金種類多、對象廣的特點,按照“資金流、業務流、項目流”分布走向,將審前調查視野擴大到與環保項目建設和資金征管用相關聯的發展改革、城建、稅務、水務、污水處理廠等單位,通過對內外部等多方信息關聯比對,確定了征收管理、使用效益、項目實施效果和環保政策落實4個審計重點。 二是強化組織管理,整合審計資源。在項目組織安排上,統籌審計力量,采取分層次、抓重點的方法,靈活運用“上審下”、“交叉審”和“同級審”相結合的方式,做到審計方案、實施時間、政策口徑、審計匯總、審計處理、審計經費“六個統一”,并將審計情況納入各級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報告,擴大審計成效。 三是強化質量控制,防范審計風險。審前制定操作指南,為實施審計提供方向和引導;審中利用AO和OA兩個系統平臺開展過程審理,并通過“環保審計專欄”,以“審計動態”、“審計進度通報”、“經驗交流”等專題,發布指導性意見,通報工作進度,交流經驗作法和審計成果等;審后開展質量考核,相關結果通報全省。 四是強化審計整改,推進行政問責。注重從查處、揭露問題向督促整改轉變,省紀委對各地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和“倒查追責”,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省環保廳專門下發《關于做好環保專項資金審計整改的通知》落實整改工作。移送的18件案件線索正在查處,部分責任人受到行政和司法責任追究,相關擠占挪用、虛報套取資金已全部追還。湖北環保資金審計做法獲得審計署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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