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密切審計機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便于社會公眾及新聞輿論對審計工作的監督,近日,河南省鄭州市審計局建立了新聞發言人制度。
制度規定,新聞發言人由分管宣傳工作的班子成員、文宣辦主任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首席新聞發言人由分管宣傳工作的班子成員擔任。新聞發言人的主要職責是研究新聞發布工作,并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制訂新聞發布計劃,準備新聞發布材料;具體審查需要發布的新聞稿件內容,確定宣傳報道口徑;負責重大新聞的對外發布,向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發布信息;根據工作安排,召開新聞發布會,接受記者采訪,通報審計工作的重大政策、舉措、重要工作進展情況,以及社會公眾關心的應公開發布的信息。同時,還對新聞發言人發布新聞的主要內容、新聞發言的審批管理以及新聞發言人紀律做出了明確規定。
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立,將是該局宣傳審計,推動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的一個新平臺,使審計機關政務更加公開化,審計工作更有透明度,進一步促進依法審計,文明審計,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建設。(白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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