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金壇市財政局、審計局和交通局聯合出臺了《金壇市公交客運服務成本及收入規制方案》,以規范公交客運企業的成本和收入核算,進一步提高公交客運服務水平,促進公交客運行業穩定持續發展,有效服務百姓出行。
今年上半年,金壇市審計局在對承擔全市公共交通運輸任務企業的審計時發現,各企業財務核算的標準、范圍、方法沒有統一的規定,而且如何給予財政補貼也缺乏制度保障和標準規定,需要有關部門從企業不同的生產條件和成本要素進行綜合考慮,提出建議制定“成本規制”。
審計建議得到積極采納,《金壇市公交客運服務成本及收入規制方案》得以及時出臺。根據審計建議,《金壇市公交客運服務成本及收入規制方案》詳細規定了公交客運成本規制方法,具體說明了公交客運規制成本由營運成本、期間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構成,說明了成本規制中采用的具體指標和指標標準值及設定的四種方法,說明了規制收入的計算方法和政府補貼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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