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浙江省審計廳研究通過了《浙江省審計廳聘請外部人員參與審計工作管理辦法》。該辦法通過統籌打造制度“籠子”,做大購買業務“池子”,保護健康體魄“身子”,推進把權力關進審計制度“籠子”里,規范購買審計服務管理,破解制約審計發展的重大難點問題。這是該廳體現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成效的重要整改舉措,也是此次集中研究通過的12項制度之一。
統籌打造制度“籠子”。該廳本級原先分別由投資處、經貿處和人事處分別向社會審計機構聘用人員參與審計,并單獨制訂了管理辦法,帶來計費標準和考核要求不統一等問題,反映較為突出。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專題研究解決制約審計發展的重大事項和難點問題,堅持邊學邊改、即整即改,對散落于各處室的三個管理辦法進行歸并,由辦公室統籌制定新的辦法,推進計劃管理、人員資質、計費標準和考核辦法“四個統一”,編制精簡、管用、規范的制度“籠子”。對外部人員聘請實行計劃管理,各業務處室提出需求申請,最后由廳審計項目計劃編制委員會審定。
做大購買服務“池子”。該辦法對于外聘人員可參與的審計業務范圍,除了財政預決算和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外,由原先的投資審計、企業審計等3個領域擴展到7個領域,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企業和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及其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財務收支及其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環境資源項目審計;社會保障項目審計;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運用計算機技術開展重點審計等。外聘專業人員既可以來自社會中介機構,也可以是省內審協會會員單位或地方審計機關。在做大購買服務的“池子”的同時,嚴格標準要求,加強對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和信譽審查,并按外聘人員的級別、職稱等因素分別定制了四類費用標準。同時,堅持公開招標方式,充分利用建筑行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其他行業協會的行業信息,擇優選擇,把好源頭關。
保持健康體魄“身子”。借力審計,關鍵還要防范外聘人員的質量風險和廉政風險,做到“選好人、花好錢、辦好事”。該辦法強調程序規范、質量控制和風險防范。堅持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符合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作為協助參加審計單位,各業務處聘請外部人員時,從中標的社會中介機構名單中選擇。統一了績效考核標準,強化考核結果的應用,同時對計劃管理、協議簽訂和回避制度等均作了明確規定。建立了審計風險規避機制,強化了審計過程的監控,明確了責任追究制度。外聘人員必須遵守《審計署關于加強審計紀律的八項規定》和各項審計紀律、廉政紀律、保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紀律。同時對存在隱瞞審計發現的問題或者與被審計單位串通舞弊的、利用受聘工作從被審計單位獲取不正當利益的等七種情形之一的外聘人員,依法依紀作出處理處罰。(何劉堅 江景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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