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肅省審計廳組織審計力量赴舟曲縣,對委托社會審計機構實施的8.8山洪泥石流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建安工程結算審計質量進行核查。
此次核查,主要揭示和反映社會審計機構執業質量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針對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促使社會審計機構進一步規范執業行為,提高執業質量。同時,了解舟曲縣審計機關對社會中介機構參與災后恢復重建竣工決算審計工作的管理情況,反映社會中介機構在竣工決算審計方面發揮的作用。
核查中,將以投資規模大、涉及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項目作為核查對象,重點對社會中介機構執業中是否存在現場勘查不細致、造價審核不準確、費用確定無依據等方面的問題進行核查。同時對執業機構的執業資質、收費依據以及執業中是否存在其他問題進行檢查和反映。
結合此次核查,還將對市縣兩級政府有關單位貫徹落實甘肅省政府《甘肅省社會審計報告質量核查結果運用辦法》和《甘肅省社會審計機構實施政府審計事項管理辦法》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有:一是政府部門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參與政府審計事項時,其委托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向審計機關進行了報備;二是社會中介機構實施審計時,委托單位是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審計事項,在組織實施中是否進行了必要的質量控制;三是委托業務完成后,委托單位是否對業務質量和履行協議情況進行了審核和評價。(王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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