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山東省濟南市審計局法制工作在認真查找存在的不足、總結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從三個方面實現轉變。
一是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從注重市局到市局、縣區并重的轉變。今年,該局對優秀審計項目評選辦法進行了修改,確定報省廳參評的項目中必須有縣區局項目,同時,對評分標準進行了修改,通過折分換算的方式把市局項目和縣區局項目放到一個平臺上進行比較,避免了縣區局項目因經濟總量小、單位規模不大在評分中吃虧的現象,使得一批特色鮮明、在當地有影響力和震懾力的項目脫穎而出。在前不久全省優秀審計項目評選中,濟南市長清區審計局報送的項目榮膺全省第一,獲得代表濟南市參加審計署地方優秀審計項目評選的資格。
二是項目審理從常規性審理到跟蹤審理的轉變。該局在今年的審理工作中,特別強調了跟蹤審理,首先,對所有業務處都要開展跟蹤審理,做到在面上無縫隙覆蓋;其次,對統一組織的重點項目要求審理人員全過程跟進,有的直接編入審計組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再次,對于一些爭議大、問題多的項目,分階段、多次進行現場審理,與審計人員一道研究問題、解決問題;對時效性強的項目進行集中審理,統一把握,確保質量。
三是審計項目質量檢查從以檢查為主到以指導為主的轉變。該局在今年的審計項目質量檢查中,要求法制人員在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檢查的基礎上,通過“審理”與“審計”換位思考的方式去評價項目,對所檢查的項目寫出質量評估報告。并將評估情況與被檢查項目負責人進行交流,從思想上、理念上、技術上、方法上幫助提升。(劉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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