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審計局在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的過程中,結合審計監督職能,把“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全面關注公務支出績效、促進完善經濟責任追究機制”作為工作重點,在領導干部“三責聯審”中通過實現“五個關注”,將“三公經費”審計監督落到實處。
一方面,在編制“三責聯審”方案時,明確了審計目標,即在對部門預算安排的合法性,資金到位的及時性,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監督的基礎上,將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等“三公經費”及區政府出臺的相關支出管理制度作為重點內容并予以反映。
另一方面,在審計過程中,堅持做到“五個關注”:一是關注“三公經費”支出的預算編制標準是否合規、調整變動的審批程序是否規范;二是關注“三公經費”支出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部門財務決算資料對“三公經費”的反映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有無將“三公經費”通過人為分解列入項目經費支出、招商引資項目或通過下屬單位賬外資金列支;三是關注公務接待、政府集中采購和車輛購置、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執行是否到位;四是關注“三公經費”資金的使用效益,支出內容與標準是否與部門的事業發展相符;五是關注預算編制、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不合規現象,通過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 “三公經費”支出水平進行比較、分析,充分揭示問題,提出針對性的建議。(刁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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