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審議2011年度貴州省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整改情況報告的綜合意見》的建議,近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落實省人大常委會審議2011年度貴州省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整改情況綜合意見的函》,要求省審計廳從三個方面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落實:
一是著力增強審計整改意見的可操作性。省審計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進一步加大審計整改力度,以審計整改成效助推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完善審計整改檢查機制,不斷提高審計質量和執法水平,確保審計查出的問題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恰當、建議可行。
二是建立建全審計公告制度。省審計廳要根據工作需要和可能,進一步完善審計結果公告方式、穩步推進專項審計等審計結果公告工作、有效地發揮審計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多重約束機制的合力作用。
三是注重整合人大監督和審計監督。目前,省審計廳按照審計署的統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全省統一組織實施的審計項目計劃,報經省政府批準后執行。下一步,省審計廳制定審計項目計劃時,要加大對經濟社會生活焦點、人大代表反映熱點審計項目的安排力度。對省人大常委會確定的跟蹤監督檢查項目,省審計廳要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派出審計人員配合做好跟蹤檢查相關工作,促進人大監督與審計監督有機結合,提高監督綜合效益。(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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