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武漢市審計局圍繞城市跨越式發展和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積極探索大城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一步強化對黨政領導干部貫徹落實國家宏觀政策、提高決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和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充分發揮審計在干部管理監督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作用。
一是圍繞大城市經濟發展特點,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近年來,武漢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政府對城市建設、民生保障、生態環境保護、扶持企業發展等各方面的財政資金投入不斷加大,無形中也加大了職能部門領導手中掌握的資金支配權,增加了權力運行的風險,為了有效防止權力的濫用和腐敗,該局進一步深化了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在共性內容上,密切關注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過程和效果,重點強化“七個必審”:即重大決策必審、重大投資項目必審、土地政策必審、資源環保必審、惠民政策執行情況必審、財力狀況必審、領導干部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情況必審。在個性內容上,針對不同審計對象各有側重,在對行政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中,以強化對權力運行的有效約束和監督為目標,重點對資金量較大、有預算資金征收權和分配權、下屬單位較多部門的審計;在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中,著眼于服務企業發展,分析評價企業資產質量、債務償還能力、技改投入、自主創新、經營績效等情況,關注國有企業稅收的及時上繳,促進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二是圍繞大城市持續健康發展需要,創新經濟責任審計方式方法。針對當前武漢市投資建設項目多、惠民政策多、企業轉型發展快、財政資金投入量大的特點,為較好服務武漢市經濟持續健康穩步發展的需要,該局始終堅持與紀委、監察、組織、人事、財政、國資委等單位共同協作、相互聯動的運行機制,率先在市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探索“一拖N”審計新模式、區委書記及區長同步經濟責任審計模式、選拔任用干部責任與經濟責任的雙責聯審模式。在項目組織上實行全局一盤棋,整合審計資源,切實抓好“五個結合”:將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與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法定職責相結合,充分發揮審計宏觀性、建設性服務作用;將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專業審計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審計綜合效能;將監督領導干部權力運行與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相結合,充分發揮反腐倡廉作用;將科學制定項目計劃與擴大審計覆蓋面相結合,充分發揮工作時效性;將完善審計管理模式與創新審計技術方法相結合,充分發揮整體協同作戰能力。
三是圍繞大城市發展對權力的制約要求,客觀真實反映領導干部履責情況。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時期,要求領導干部公正、廉潔、科學運用手中的權力,進一步加強對權力的管理和監督,客觀評價領導干部履責情況,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在審計實踐中,按照權責對等的要求,一是把握評價原則。堅持獨立性、客觀性、準確性和全面性相統一,以事實為依據,堅持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盡可能進行量化評價。二是把握評價重點。審計什么就評價什么,審計到什么程度就評價到什么程度。突出對領導干部經濟行為和經濟責任的評價,突出對履行經濟責任有重要影響的經濟事項的評價,突出對重大決策過程和效果的評價,突出對領導干部負有直接責任事項的評價。三是把握評價標準。從實際情況出發,分清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現任責任與前任責任,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觀責任與客觀原因等界限,誰的責任誰負責,切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四是圍繞大城市科學民主法治化發展的要求,著力加大審計結果運用。武漢市作為中部崛起的大城市之一,經濟社會發展向著不斷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的方向邁進,要求審計工作充分運用審計結果,為參與城市治理、監督制約權力、推進民主法治服務。該局不斷提升審計成果運用能力,對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重要問題及時進行專題綜合分析,從中剖析領導干部在履行經濟責任中存在的普遍性、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采取專報、綜合報告、專題報告等方式上報市委、市政府,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同時,不斷提高審計工作的適應性,力求審計結果可用;努力提高審計報告的實用性,力求審計結果好用;切實提高審計分析的建設性,力求審計結果管用;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力求責任落到實處。
去年以來,全市通過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先后提出審計建議1261條,被采納1053條,促進相關單位出臺規章制度429項,查出領導干部以權謀私等經濟問題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司法機關處理19人,其中,市管正局級領導干部2人,取得了“審計一項、規范一塊、促進一片”的效果。(黃亞平 徐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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