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預算執行審計中,山西省各級審計機關緊密結合中央“八項規定”以及中紀委、省紀委工作會議精神,將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情況作為審計重點,審計工作中把預算執行審計與專項資金審計及調查相結合,尤其對“三公”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了重點關注。
一是以政策貫徹落實為抓手,突出審計重點單位。在全省預算執行和專項資金審計中,將財政資金使用比重大、關系國計民生、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點單位和部門列為審計重點,確保審計工作的覆蓋面和側重點。
二是加大監督力度。對被審計單位的“三公”經費即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公務出國的費用,以及占公用支出的比重情況認真梳理、總體分析,對“三公”經費的變化趨勢是否合理作出評價,并進行動態監督。
三是延伸審計深度。審計中深入挖掘隱藏在深層次的“三公”經費,關注被審計單位在其他支出中,以及下屬單位中列支的“三公”經費;注重核查“三公”經費支出票據的真實性,揭示是否存在利用“三公”經費之名套取資金現象。
四是拓展公開廣度。將“三公經費”作為審計報告的一項專題單獨反映,從預算編制、資金使用、制度建設等三個層面,查處、分析“三公經費”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進一步規范“三公經費”支出,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同時要求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反映的“三公經費”使用情況逐步公開,使權力受到監督,在陽光下運行。(王文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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