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政府公布了2013年立法工作計劃,其中《山東省審計結論落實辦法》被列為抓緊調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項目(省政府規章)。這是山東省在建立健全審計結論落實法規體系,推進審計結論落實方面又一重要舉措。
近年來,山東省高度重視審計結論落實工作,積極營造有利于結論落實和問題整改的法制環境。2005年,省政府印發《山東省審計結論落實工作暫行規定》,對審計結論落實工作進行了規定,并發揮了重要作用。2012年,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山東省審計監督條例》,進一步細化了有關審計結論落實的規定,強化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審計整改落實責任,要求建立審計整改聯動機制,強化政府督查等。此次將《山東省審計結論落實辦法》列入立法工作計劃,必將對加強審計結論落實工作、提高審計監督成效產生深遠的影響。
目前,山東省審計廳已將《山東省審計結論落實辦法》立項調研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點,正著手進行調查、研究、起草等相關工作。(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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