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審計整改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作用,近日,重慶市萬州區政府下發了《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區各地各部門各單位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完善審計整改“報告、督查、聯動、問責、公開”五大工作機制,共同推動審計整改工作的落實。
《通知》指出,認真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是被審計單位的法定義務,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組織整改,并在規定時限內向區審計局報送審計決定執行、自行糾正事項采取措施、審計建議的采納、制度的完善、對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處理等整改情況。對不按規定進行審計整改的單位,其主管部門要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理。對因審計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單位,區監察局要按照規定及時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對拒不整改的單位,區審計局可申請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通知》要求,區政府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的年度綜合考核內容。區政府分管領導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審計整改工作。區政府督查室每年要把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及其他重大問題的整改情況納入政務督查內容。區發展改革、財政、國資、公安、監察、人力社保、地稅等部門要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形成監督合力,配合區審計局督促被審計單位做好審計整改工作。要推進審計整改結果公開,以公開促整改。
《通知》強調,審計整改工作必須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區審計局要堅持依法審計、文明審計,確保揭示問題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恰當,建議可行。被審計單位要在認真整改問題的基礎上,從問題發生的體制機制制度方面查找原因,通過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預防和減少問題的發生。各部門各單位要把審計發現的帶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的整改同推進本領域的改革有機結合,統籌思考,多管齊下,綜合治理,務求實效。(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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