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審計廳黨組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出臺十四項規定,從確保審計質量、嚴守審計紀律、改進調查研究、簡化公務接待、精簡會議活動、厲行勤儉節約等方面,對全省審計干部提出了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打造審計鐵軍的具體要求。
在確保審計質量方面,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審計準則等規定,加強計劃制定、方案提出、現場實施、報告出具等各環節質量控制。高標準制定并嚴格執行審計方案,確保實施中不偏離、不走樣、不架空;規范審計取證,做到有關聯、講程序、重事實,形成能支撐審計結論的證據鏈條;加強審計項目審理和質量檢查工作,確保審計結果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
在改進調查研究方面,要求完善廳領導對基層審計工作調研工作制度,明確調研主題,緊緊圍繞審計重點工作和審計熱點、難點問題,深入審計一線、深入基層一線開展調查研究,掌握真實情況,解決實際問題。同時,加強調研統籌,盡量避免同時或輪番到同一地方開展調研。
在簡化公務接待方面,要求發揚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下基層自覺做到“五個一律”:一律不提特殊要求,不做特別安排;一律在當地審計機關內部招待所或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確定的定點接待單位安排住宿,不額外配發生活用品;一律不接受宴請,公務接待用餐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一律不到娛樂場所和健身場所,不參觀景點;一律不以任何名義接受各種形式的禮金、貴重禮品、紀念品和土特產。嚴禁廳內部各單位相互宴請,系統內人員到廳機關辦事,一般在機關食堂就餐;系統外人員來廳辦事,確需接待的,要嚴格履行報批手續。
在加強監督檢查方面,要求把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落實“八項規定”相關情況作為重要內容,重點檢查會議費、招待費、出國費和公車購置費等安排使用情況。加強計劃統籌安排,同一地區有多個審計項目的,應整合審計資源,統一組織實施,避免重復進點,交叉審計。各業務處審核、匯總審計報告的,應在15個工作日以內完成;各業務處審核但不匯總審計報告的,應在7個工作日以內完成;審理機構審理審計報告,應在7個工作日以內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必須報分管廳領導批準。
在精簡會議活動方面,要求所有會議均列入年度計劃,以江西省審計廳名義召開的全省審計系統工作會議每年1次,嚴格控制人數,時間不超過半天。盡可能以視頻會、電視電話會、現場辦公會等簡約高效的形式開會,嚴格控制臨時動議召開覆蓋各地市局或廳各單位的會議。會議地點一般安排在廳機關或廳屬培訓基地,現場不擺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組織消費娛樂活動,不發放紀念品,吃自助餐,不上煙酒。
在厲行勤儉節約方面,要求嚴格預算執行和遵守財經紀律,堅持審計工作量核定制度,切實控制審計成本,實現會議費總額零增長。機關所有經費開支,要先報預算,按程序報批后執行;嚴格執行辦公用房建設和維修等標準,大力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完善節電、節水、節油、節約糧食、降低辦公資源消耗等辦法,優先采購經國家認證的節約型設備或產品,提高現有設施設備利用率。
該廳黨組要求廳紀檢監察室把監督執行規定作為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每年要對廳各單位執行本意見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結果在系統內部進行通報。(何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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