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臨沂市審計局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13 年底成功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的總體目標,采取三項措施,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扎實服務森林城市創建工作。 一是加強“造林綠化”經濟決策審計。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對“造林綠化” 建設項目決策和預算資金分配使用決策情況實施審計,檢查重大經濟決策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決策程序是否合規,決策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已完成“造林綠化”項目是否實現預期目標,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促使林業部門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及時糾正存在問題。二是加強“生態政策”審計。組織對市林業局及其所屬單位貫徹落實國家生態政策情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對沂河、沭河等干、支流“退耕還濕”的資金投入、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檢查相關政策落實、生態保護目標的實現等情況。該局要通過審計調查,揭露地方在貫徹生態政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幫助尋求對策,促進各項生態政策落實到位。三是深化農林水專項資金審計。對水庫、河流、公園、綠地、農田渠道林網等水系自然生態保護專項資金撥付、管理、使用及效益等情況開展審計,揭露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合理化審計建議,促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曹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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