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活動中,山東省臨沂市審計局堅持學以致用,周密安排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審計工作。要求全市審計機關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緊跟市委、市政府“四三二一”的總體思路和“過四五、雙翻番”的奮進目標,自覺將審計工作融入到推動科學跨越發展、反腐敗懲防體系建設、社會管理創新、民生建設、領導干部執政能力建設之中,定位于服務,立足于監督,著力于規范,當好經濟運行的“晴雨表”、民生建設的“瞭望哨”和檢驗干部的“試金石”,全力服務“大臨沂、新臨沂”建設。 一是圍繞“繼續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要求,加大對突破縣域經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審計力度。重點關注縣域經濟發展三年倍增計劃、“7521工程”、“雙50計劃”等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反映是否存有決策部署落實不到位、目標任務未實現和政策措施不完善、不配套、不銜接等問題,促進各項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實際,更加合理和有效,增強縣域經濟發展的協調性和持續性。關注國家中部地區政策執行情況,及時揭示存在的問題,促使有關部門吃透政策、摸準情況、算清帳目,真正把政策用足用好用活。配合有關部門對招商引資、園區建設、重點鎮發展等經濟考核指標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鑒證,反映是否存在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等問題,客觀評價目標任務的實現情況和政策措施的實施效果,推動縣域經濟發展實現速度、質量和效益的統一。 二是圍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要求,加大對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和項目資金審計力度。著重審計教育、社保、醫療等重點領域和“十件民生大事”、“二十件民生實事”的實施情況,揭示是否存在脫離實際、效益低下、違背群眾意愿等問題,分析財政保障能力和資金配置的科學性,評價項目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切實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 三是圍繞“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要求,加大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力度。對重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和派駐審計,嚴把建設程序、施工管理和竣工決算關,有效促進項目規范管理,進一步堵塞漏洞,防止舞弊,促進加快以中心城區和小城鎮為重點的“四點對接”,構建布局合理、設施配套、功能健全的新型城鎮化體系。 四是圍繞“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要求,加大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在堅持“逢離必審”基礎上,提高任中審計比重,推行縣鄉黨政主要負責人同步審計,深化行業和系統審計,指導各內審機構開展內管干部審計,消除監督盲區,逐步實現對法定審計對象全覆蓋。積極探索領導干部任前經濟責任告知和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制度,明確告知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規范從政行為;做好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工作,讓離任者交個清楚,接任者接個明白。 五是圍繞“加快改革財稅體制”要求,加大對政府性資金審計力度。把政府性全部收支納入審計監督范圍,從源頭上摸清政府性資金總量、結構,注重分析財政資金支出方向,推動財政加大對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類項目的支持力度,切實把財政收入增長落實到具體稅源上,促進多聚財理好財、做大財政蛋糕。 六是圍繞“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要求,加大對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審計力度。密切關注經濟社會運行中的突出矛盾,特別是公共資源配置和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侵害人民群眾利益等風險,及時反映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止苗頭性問題轉化為趨勢性問題,防止個別性問題演變為普遍性問題,更好地保護好弱勢群體的利益,維護好社會和諧穩定。 七是圍繞“深化金融體制改革”要求,加大對金融機構審計力度。重點對地方商業銀行、政府融資平臺、小額貸款公司等開展審計,揭示經營管理和創新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維護金融秩序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八是圍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求,加大對科技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力度。揭示是否存在投向不合理、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科技成果轉化率低等問題,促使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增強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九是圍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加大對能源資源、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政策執行情況審計力度。揭示是否存損失浪費資源、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等問題,推動各項約束性指標落實,促進能源資源節約、生態建設和污染治理,推動“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的示范區”和“空氣質量明顯改善的先行區”建設,營造優美宜居的城鄉環境。 十是圍繞“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要求,加大對文化項目及資金審計力度。關注文化轉制單位相關資產運行的合規性和安全性,注意發現文化事業發展中存在的體制機制性問題,揭示潛在風險,維護文化資金和資產安全,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促進文化體制改革順利進行。(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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