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徐州市審計局高度重視水環境治理項目審計工作,將區域內飲用水源地安全狀況、水環境治理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績效等作為審計工作重要內容,積極推進該市區域水環境治理項目建設,促進水環境治理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提高,推動水環境治理體制機制完善,努力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作用。 一、注重飲用水源地安全狀況審計調查。近三年來,該局先后對小沿河及其他重要飲用水源地水環境保護狀況、保護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審計調查。審計人員走訪飲用水源地沿線工礦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實地查看沿線企業單位污水排放及水體保護措施落實情況,及時將審計調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向市政府提交審計專報,提出“加快建設備用水源地、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等審計建議,得到市政府肯定和采納。去年初,市政府為加強飲用水源地建設和保護,制定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對保護區內影響水源安全的各類工礦企業實施取締或搬遷,對保護區水環境隱患排查和飲用水水源地監測,注重飲用水水源地生態建設。該意見為確保飲用水源地河道水質穩定達標和居民用水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注重水環境治理目標完成情況審計調查。為掌握該市流域水污染防治整體情況,去年,市審計局對該市2008-2010年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績效情況開展了審計調查,該局針對項目特點,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60余項績效審計評價指標,為客觀、公正評價水污染防治績效提供依據;二是注重靈活運用調查方法,既采用實地考察、審查項目運行狀況和水質監測數據、業務資料等傳統審計方法,又采用綜合評分法、成本效益分析、定量預測法等方法,及時發現影響重點河流斷面水質不達標的主要污染物和指標數據;三是突出調查重點,為確保審計效果和質量,將市本級水污染防治規劃落實、項目建設、運行效果和群眾反映等情況列為審計調查重點;四是發揮審計建設性作用,為完善該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各項措施,市政府根據審計建議制定實行重點斷面水質達標風險抵押金等制度,以經濟手段促進斷面水質達標。為提高審計質量和工作效率,全面掌握流域水環境現狀和治理效果,該局堅持在查找問題同時查找分析原因,堅持在審查項目建設同時審查運行效果,堅持在約談項目單位人員同時走訪群眾,取得良好效果。 三、注重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績效審計調查。今年6、7月,該局對全市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績效開展審計調查,一是突出企業環境準入環節審計,重點抽查“新、擴、改”建項目環境評價審批情況,同時,還把企業投資排污強度情況及是否納入環境準入評估體系作為審計調查范圍;二是走訪調查污染排放企業,重點調查應關停、搬遷污染企業是否徹底關停和搬遷,與企業負責人座談,及時了解和掌握未關停、搬遷原因和實際困難;三是關注污水收集系統和管網建設維護,及時發現現行污水收集系統滯后,管網建設嚴重不適應現代城市發展需要等影響污水治理效果問題,及時向市政府提出“盡快編制城市排水管網總體規劃,加快推進污水收集系統、輸送系統和處理系統建設”等審計建議。8月,市政府根據審計建議制定了市區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為加強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確保企業正常、有效運行發揮了作用。 四、注重治理機制建設審計調查。審計調查中,該局高度重視水環境治理機制建設情況和執行效果審計,揭示水環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體制不順、多頭管理、責任主體模糊”等問題,促進該市水環境治理機制不斷完善。一是理順管理體制,將涉及水環境職能統一歸口市、縣水務局,變“多頭管理”為一家管理,形成上下統一的治水管理體系;二是層層簽訂責任獎,市、縣(市、區)兩級政府簽訂重點斷面水質達標工作責任狀,同時,將重點斷面水質達標情況列入各地黨委政府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并實行“一票否決”;三是全面建立“河長制”,實行由市、縣、鎮三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轄區河道河長并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屬地開展水污染防治等,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四是建立有效工作機制,市縣兩級建立水環境聯合巡查制度,對重點排污企業、農業面源污染、城市生活污水污染等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確保水環境安全和穩定。(沈懷清 李彥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