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社會保障資金審計中,浙江省蘭溪市審計局針對該市失業保險基金結余過大問題,提出了“進一步加大失業保險基金用于促進就業與再就業的資金支持力度,減輕就業與再就業專項資金的籌集壓力,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作用”的建議,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相關部門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對就業再就業的促進作用。
一是出臺《進一步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強調要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切實加強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積極推進創業培訓,著力抓好高技能人才培養等具體工作措施,進一步完善就業培訓、企業崗位技能培訓、產業特色培訓等多項補貼扶持政策。
二是統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意見》,就如何積極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領域、著力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切實提升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大力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等提出明確意見。
三是擬提高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根據《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當地政府根據本市企業最低工資的70-80%確定。蘭溪市人力社保部門已經提請市政府將原來執行的70%標準提高至75%,以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汪潤 帥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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