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審計局在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報告中,反映了部分工程項目、農業項目效益和目標差距較大,資金使用效益低等方面問題,提出進一步加強源頭管理,對預算執行實施“全程監控”,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等審計建議,受到了區人大、區政府的高度重視。近日,區政府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制定政府性資金使用績效問責暫行規定,進一步加強政府性資金績效管理。 該規定以使用政府性資金的各行政事業單位及各鎮(街道)、園區為績效問責的對象,對當年度政府性資金安排在5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實行績效問責,問責內容包括:績效目標的設定情況,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為完成績效目標安排的政府性資金使用情況、使用效益、財務管理狀況和相關資源配置與使用情況等。規定還對績效結果運用作了規定,建立了績效問責結果等次劃分、結果通報、結果反饋整改、責任追究機制。還將績效結果納入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考核內容,并同區紀委的黨風廉政責任制目標考核工作相掛鉤。(王曉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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