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甘肅省蘭州市審計局組織對市本級及4個承擔扶貧任務的縣區扶貧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審計決定要求對查出的6個問題限期整改,并提出“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等12條審計建議。 今年,該局對項目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發現整改已基本完成,成效明顯。一是市扶貧資金主管部門及縣區政府領導主動過問,召開專門會議通報審計決定,逐條研究審計決定提出問題,查找原因,提出整改辦法,制定落實措施。二是相關單位嚴格落實審計決定,認真查缺補漏。同時積極采納審計建議,進一步完善財務內控制度,規范扶貧資金管理、使用運行機制,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三是加強審計決定情況的督查力度。該局嚴格實行審計決定整改落實情況跟蹤督促制度,積極發揮審計監督的“審、幫、促”作用,把審計報告和決定作為審計項目的又一個起點,繼續加強與被審計單位的聯系與溝通,定期深入現場回訪督查,督促整改落實到位,維護了審計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發揮了良好效果。(杜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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