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浙江省建德市審計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積極探索資源環境審計,有效推進“三結合”,走出了一條資源環境審計與其他類型審計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的多元化路子,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資源環境審計與經責審計相結合。一是在方案上列入資源環境的內容,對涉及資源與環境管理部門以及鄉鎮(街道)的經濟責任審計,關注在履行經濟、社會發展職責過程中對資源利用、環境保護、污染治理等內容,并列入審計目標管理;二是在方法上把握“四個環節”,檢查其資源環境政策的制訂與執行、被審計者相關決策制定、各類專項資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績效,分析和反映當前或今后一個時期內資源環境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二、資源環境審計與工程審計相結合。一是關注環評報告對工程建設的要求,對普通的工程項目要審查其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如噪音、水土流失、污染物排放等,防治因工程建設或竣工后對環境質量的影響;二是關注工程實施后預期效益的實現程度,對一些事關民生又涉及環境保護的項目不但要檢查其運營效果,而且要分析這些項目的投資績效,包括科學布局選址、污水處理能力、主要指標完成情況等。 三、資源環境審計與專項調查相結合。一是在項目選擇上關注資源環境的內容。近年來,涉及資源環境審計的調查項目呈逐年上升態勢,每年平均安排與資源環境內容相關的調查項目4-5個,約占調查項目數的三分之一,內容涉及農村面源污染防治、農民飲用水安全、土地出讓金專項審計調查等;二是在項目實施中努力挖掘審計成果。圍繞資源依法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防止資源浪費或低效利用,認真做好資源環境保護的文章。2010年開展的錢塘江流域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整治專項審計調查,反映的《建德市“三位一體”保護一江秀水》得到浙江省政府有關領導批示肯定。 (錢榮良 盛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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