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審計局按照工作要求,對某工業園招商引資項目進行了專項審計。審計表明:經過近幾年的發展,該園區發展迅速,已形成了集輕工電子、新型建材、綠色食品為主的新型產業園區,去年實現工業產值250億元,實現預收12億。但同時該園區也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引進項目水平不高,即產業項目占用土地資源多、投入大、能耗高、效率低,不符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兩型”項目要求。二是產業結構定位不夠科學,即產業項目功能分區不合理,關聯性小,運行成本高。三是招商引資項目存在盲目性,即引進項目缺乏科學論證,沒有真正做到項目引進“貨買源頭,貨比三家”,直接制約了園區的健康發展。 據查,該園區于2007年4月與某公司簽訂了以協議轉讓的方式受讓某公司60畝土地,按雙方約定該公司預付給了園區300萬元的土地轉讓金。但土地轉讓協議簽訂了近5年時間,該公司卻仍未開始建設。根據這一線索,審計人員按“一看、二查、 三聽、四調、五取證”的方式開展了全過程審計。一看,就是看園區與對方簽訂的土地轉讓協議內容,了解對方是否有違約問題,看投資方產品可行性論證報告依據是否充分,分析項目投入的可行性、科學性和客觀性,看對方項目稅收是否按屬地原則注冊及注入資金規模,預判給地方帶來的經濟效益;二查,就是查園區有關財務憑證,核實投資方是否按合同約定履約;三聽,就是聽取園區領導對該項立項、環評及土地轉讓手續辦理進度的匯報,掌握項目整體推進情況;四調,就是到對方公司調查了解生產的主導產業經營規模、市場運行等情況,增加對投資方的感性認識,做到心中有數。五取證,就是對每個環節都按照規定進行了調查取證,為審計定性提供了客觀依據。通過審計,該局發現該公司存在以下三方面問題:一是未按合同約定開工建設,土地閑置達五年之久,屬嚴重違約行為;二是對方投資產業主體與園區產業定位相悖;三是對方投資主體不夠清晰,不具備簽約投資的能力,且有圈地之嫌。據此,審計組提出了依法解除該土地轉讓合同,退還對方土地轉讓金預付款,并按300萬元預付金總額支付一定的財務成本費用;將該塊土地實行“騰籠換鳥,重新招商”的建議。該園區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并及時與對方充分協商,按照有理、有節、有據原則,依法解除了合同。 現在,在園區這塊騰退的地塊上引進了兩家產業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符合產業環保要求,且有實力、講誠信、有責任感的企業。據計算,園區所采取的“一退一進”之舉,僅土地出讓金就增加了3000萬元,使國有資產在按市場法則運作的過程中,實現了資產效益最大化。隨著新引進兩家企業的投產,將對拉動地區就業、推動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起到積極的引領作用。(馮學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