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南通市政府出臺了《南通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辦法》,這是南通市政府采納該市審計局的審計建議制定的文件。該《辦法》的出臺,對增加水利建設資金投入,規范水利建設基金計提,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該市水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今年年初,南通市審計局對該市水利建設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并對2011年中央《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的貫徹落實情況列為審計調查的重點。針對部分縣(市)、區水利投入政策落實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水利建設基金計提不規范、安排不及時等問題,該局提出嚴格按規定計提水利建設基金,將征收的水利建設基金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確保??顚S?,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等建議。 審計建議引起了南通市政府領導和財政、水利部門的高度重視,在對該市水利建設基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出臺了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掇k法》規定了加強水利建設基金征收管理的四項措施:一是基金的來源。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提取一定比例、收取的防洪保安資金、分成的農業重點開發資金用于水利的部分、城市維護稅中劃出一部分,專項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設。二是基金的征管。由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收取,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顚S?。三是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關系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點水利工程。四是基金的監督,由各級審計、監察部門對水利建設基金的籌集撥付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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